微信掃一掃
為有效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,,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招遠公安按照公安部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部署要求,,聚焦造謠傳謠等網絡謠言亂象,,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、網絡暴力的嚴打高壓態(tài)勢,。
基本案情
2024年3月,,蔣某芝因夜間被村里道路的石頭擋路不慎摔倒,回家后看到村書記叢某亮在本村微信群“山前季家村委會通知群”要求村民防火季及時清理墳頭雜草的消息,,該就在微信群說村干部“狗屁不是”等語言進行侮辱,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之規(guī)定,招遠市公安局依法給予蔣某芝行政處罰,。
相關法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:
(一)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;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;
(三)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,,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;
(四)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、侮辱,、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;
(五)多次發(fā)送淫穢,、侮辱、恐嚇或者其他信息,,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;
(六)偷窺,、偷拍、竊聽,、散布他人隱私的,。
網警提醒
網絡并非法外之地,切不可虛構,、捏造事實或者辱罵,、詆毀他人。網絡空間為大家提供多元化的表達渠道,,但暢所欲言并不代表為所欲為,,應該做到理性,謹言慎行,、合理表達,,切不可虛構、捏造事實或者辱罵,、詆毀他人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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