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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案釋法】網絡尋釁滋事 必負法律責任
原創(chuàng)
招遠網安于 2024/08/06 16:47:01 發(fā)布
IP屬地:未知
來源:招遠公安
作者:招遠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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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有效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,,依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,,招遠市公安局開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,堅持以依法打擊和綜合整治相結合,,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的嚴打高壓態(tài)勢,。
【簡要案情】
2023年8月,苑某茂受朋友付某之托,,將拍攝的招遠交警執(zhí)法視頻進行篡改,,后在網絡平臺上進行傳播,造成不良影響,。招遠市公安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六條之規(guī)定,,依法對苑某茂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處罰。
【法律鏈接】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,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:
(一)結伙斗毆的,;
(二)追逐、攔截他人的,;
(三)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,、占用公私財物的;
(四)其他尋釁滋事行為,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條“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,,破壞社會秩序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、拘役或者管制:
(一)隨意毆打他人,,情節(jié)惡劣的;
(二)追逐,、攔截,、辱罵、恐嚇他人,,情節(jié)惡劣的,;
(三)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、占用公私財物,,情節(jié)嚴重的,;
(四)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,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,。
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,,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,可以并處罰金,。
【警方提醒】
互聯(lián)網不是法外之地,廣大網民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,規(guī)范網上言行,,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。